合同编号:XXX-XXXXX-XXXXX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鉴于甲方拥有花坛并计划建造围墙,乙方具备相关建筑经验,并愿意承担围墙建设的责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花坛建造围墙,具体包括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等相关工作。
1.2 围墙建设的具体要求和技术规范将由双方共同商议并在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载明。
第二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
2.1 围墙建设的总造价为人民币XXX元(大写:XXX元整)。
2.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工程款的50%作为预付款,合计人民币XXX元(大写:XXX元整)。乙方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余额,合计人民币XXX元(大写:XXX元整)。
2.3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甲方向乙方支付,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具体账号和开户行由乙方提供。
第三条 工期
3.1 围墙建设的工期为XX个工作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3.2 如乙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双方应协商解决并进行适当的工期调整。
第四条 材料和设备
4.1 建设过程中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由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进行采购。
4.2 如因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造成围墙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重新采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五条 质量保证
5.1 乙方对所建围墙提供一年的质量保证期,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5.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施工不当或质量问题导致围墙出现破损、倒塌等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修复。
第六条 保险责任
6.1 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负责购买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保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根据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工期完成围墙建设,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预付款,并可以选择其他工程承包商完成剩余工程。
第八条 合同解除
8.1 合同生效后,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8.2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的,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相关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围墙建设完工并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
10.2 本合同分为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