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领养合同
甲方(领养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被领养人):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丙方(养父/养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将乙方领养为甲方的子女,达成如下协议:
一、领养协议的目的和效力
1.1 甲方愿意将乙方作为自己的孩子进行领养,并对乙方承担父母责任。
1.2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作为自己的父母,并接受甲方的抚养、教育和照顾。
1.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二、领养程序和法律手续
2.1 甲方已经完成了领养所需的法律手续和程序,取得了领养资格证书。
2.2 甲方和丙方已经向有关部门如实说明了领养的真实情况,并获得了有效的核准文件。
三、父母责任和权利
3.1 甲方作为乙方的父母,有责任提供稳定的居所、衣食住行、教育、健康等基本生活条件,保证乙方的健康成长。
3.2 甲方有权制定乙方的日常行为规范,对乙方进行教育和引导,并代表乙方参与各项权益的行使。
3.3 甲方和丙方有义务合作,共同关心、照料乙方的日常生活和学习,确保乙方全面发展。
四、被领养人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应尊重甲方和丙方的权威,遵守家庭的规章制度和约定,注意礼貌和道德修养。
4.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对自己提供必要的抚养、教育和照顾,享受平等的父母关爱。
4.3 乙方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益,努力学习,健康成长。
五、生活费用和财产
5.1 甲方和丙方应负责乙方的生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住宿、教育、医疗等。
5.2 乙方父母的财产,包括现金、房屋、车辆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5.3 乙方在成年后,有权分享家庭财产,但不得对该财产进行恶意侵占或不当转移。
六、解除协议
6.1 如因故障离婚或其他原因,甲方和丙方终止婚姻关系,本协议自动解除。
6.2 如乙方达到法定成年年龄或其他特殊原因,乙方有权申请解除领养关系,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本协议解除。
七、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日期:
注意事项:
1. 完成本协议后,甲方应将领养手续和文件进行备案。
2. 本协议的内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当修改和调整,以确保合法有效性。
3. 若领养涉及到其他特殊情况或需要特殊事项约定,应在本合同中进行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