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待定)
甲方:(水电物业服务提供方)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水电物业服务接受方)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具备提供水电物业服务的能力和资质,乙方有意接受甲方提供的水电物业服务,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
一、服务内容
1.甲方提供的水电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1 检查、维修建筑物内外的水电设备。
1.2 监测水电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
1.3 提供相关水电设备的保养和保养建议。
1.4 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水电设备修复服务。
1.5 其他双方协商约定的服务内容。
2.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相应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确保相应的设备和材料的可用性,并保证服务场地的安全和整洁。
二、服务期限
1.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具体时间)自签署之日起至(具体时间)止。
三、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
1.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1.1 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具体金额)/月(具体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甲方将于每月(日期)向乙方开具服务费用发票。
1.2 乙方每月应于(日期)前将服务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1.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提供水电物业服务,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五、合同解除
1.本合同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对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双方经协商一致,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六、争议解决
1.双方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满或合同解除为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