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落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院落的合法所有人,乙方有意租赁该院落,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
甲方将位于(地址)的院落出租给乙方使用,具**置和面积如下: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的起始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租赁期为____个月/年。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一)租金:
1.乙方每月支付租金(人民币)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月应在一个月的期初支付当月租金。
(二)保证金: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需支付保证金____元。
第四条 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支付给甲方作为担保的保证金____元。合同终止时,甲方如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损失或其他应支付款项,应将保证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 如期交付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将院落及其配套设施交付给乙方。
2.院落交付时,甲方应保证院落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完好。
第六条 使用权及维护
1.乙方承租该院落使用权,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院落及其配套设施,不得私自转租、转借、拆卸等行为。
2.乙方应负责院落及其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在租赁期内正常运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滞纳金,计算方式为每天按照应支付租金的_____%收取。
2.若乙方擅自转租、转借、拆卸院落或损坏院落及其配套设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经乙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